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21日對六安市石寶山陵園2020-2021年度物業服務項目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六安市石寶山陵園2020-2021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本項目位于G312國道與振興大道交口。本次工程主要內容為石寶山陵園2020-2021年度安保、保潔、綠化修剪及養護、水電管理、小型維修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石寶山陵園開發有限公司,編制單位為安徽新宏工程造價有限公司,預算送審價為625,862.54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市場詢價。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減部分合計134,767.40元。
1、陵園保潔部分:原預算編制單位設定的陵園保潔部分工人數為12人,經現場踏勘考慮現場實際需要及與陵園管理單位溝通,本次陵園保潔部分設定工人數為9人,此部分送審金額308,039.76元,審定金額231,029.82元,核減金額77,009.94元。
2、陵園綠化養護部分:原預算編制單位設定的綠化養護部分工人數為5人,經現場踏勘考慮現場實際需要及與陵園管理單位溝通,本次綠化養護部分設定工人數為3人,此部分送審金額130,749.90元,審定金額79,409.94元,核減金額51,339.96元
3、綜合上述減少內容稅金共計核減金額6,417.50元。
(二)審增部分合計4,677.10元。
1、稅金部分:經咨詢相關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屬于服務行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稅率為6%,原預算編制單位稅金是按5%計取的,此部分共計核增金額4,677.10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市石寶山陵園2020-2021年度物業服務項目,預算送審價625,862.54元,審定價495,772.24元(其中審減134,767.40元,審增:4,67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