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3月26日對大雁河、蘇大堰排水口污水溯源檢測項目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大雁河、蘇大堰排水口污水溯源檢測項目,工程位于六安市。主要建設內容為找出大雁河、蘇大堰排水口的污水來源,進行排污點封堵。項目包括大雁河四院橋右岸向東、大雁河四院橋下向西、蘇大堰姚李路東段右岸向南、蘇大堰姚李路東段箱涵向西、蘇大堰劉園路至駿景豪庭段、蘇大堰B支渠上游段、大雁河小東街橋處至徽商小區、赤壁路東側均河(永安二期西邊)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施工單位為福建省高創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福建省高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河南省光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價為811,314.71元,結算送審價為810,252.38元。本工程為固定單價合同,開工時間2019年8月1日,竣工時間為2020年10月26日。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技術經濟類文件和資料,主要包括:發包文件、響應性文件、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圖紙、竣工驗收報告、送審工程結算書及其他與結算相關的資料;
2.適用于本咨詢項目的工程造價計價規范、標準及文件等,主要包括:《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等;
3.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取;
4.其他相關資料。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1.稅率調整稅金核減部分,審減合計44,601.05元。
經審核發現,該項目合同內價款增值稅稅率按9%計取,合同內按3%稅率已開票金額648,201.00元,核減金額為44,601.05元。
四、審核結果
大雁河、蘇大堰排水口污水溯源檢測項目,合同價為811,314.71元,結算送審價為810,252.38元,審定價765,651.33元(審減44,601.05元)。
投資審計部
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