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6月19日至2021年5月24日對S366六安段(K14+410-K30+210)橋面雨水收集處理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S366六安段(K14+410-K30+210)橋面雨水收集處理工程,工程位于六安市。主要建設內容為K14+755淠河干渠中橋、K26+475徒步河支流橋、K19+330.5思古潭河中橋、K25+192徒步河大橋四座橋事故應急池和凈化池各一座,K14+755淠河干渠中橋、K26+475徒步河支流橋、K19+330.5思古潭河中橋、K16+972.65汪神抽水支渠小橋、K18+561橫塘河小橋、K25+192徒步河大橋六座橋泄水管、支架、C20混凝土急流槽、標志標牌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北京建達道橋咨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安徽辰昌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安徽潤澤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價為1,126,720.90元,結算送審價為1,175,194.00元。本工程為固定單價合同,開工時間2019年12月6日,竣工時間為2020年1月20日。合同工期45天。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技術經濟類文件和資料,主要包括: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圖紙、竣工驗收報告、簽證資料、送審工程結算書及其他與結算相關的資料;
2.適用于本咨詢項目的工程造價計價規范、標準及文件等,主要包括:《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等;
3.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取;
4.其他相關資料。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1.合同內,審減合計341,407.90元,具體如下:
(1)經現場踏勘, K16+972.65汪神抽水支渠小橋處鍍鋅鋼管排水管未實施,審減金額為1,036.13元。
(2)經現場踏勘, K16+972.65汪神抽水支渠小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2m3,審定工程量16m3,審減金額為149.76元。
(3)經現場踏勘, K16+972.65汪神抽水支渠小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m3,審定工程量4.4m3,送審綜合單價523.01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424.17元。
(4)經現場踏勘, K16+972.65汪神抽水支渠小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審定工程量2㎡,審減金額為1,805.22元。
(5)經現場踏勘, K18+561橫塘河小橋處鍍鋅鋼管排水管未實施,審減金額為569.27元。
(6)經現場踏勘, K18+561橫塘河小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2m3,審定工程量12.8m3,審減金額為179.71元。
(7)經現場踏勘, K18+561橫塘河小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m3,審定工程量3.52m3,送審綜合單價527.96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703.39元。
(8)經現場踏勘, K18+561橫塘河小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審定工程量1.6㎡,審減金額為1,818.59元。
(9)經現場踏勘, K14+755淠河干渠中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2m3,審定工程量16m3,審減金額為149.76元。
(10)經現場踏勘, K14+755淠河干渠中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m3,審定工程量4.4m3,送審綜合單價523.01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424.17元。
(11)經現場踏勘,K14+755淠河干渠中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審定工程量2㎡,審減金額為1,805.22元。
(12)經現場踏勘, K19+330.5思古潭河中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2m3,審定工程量20.96m3,審減金額為102.71元。
(13)經現場踏勘, K19+330.5思古潭河中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m3,審定工程量5.76m3,送審綜合單價523.01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059.96元。
(14)經現場踏勘,K19+330.5思古潭河中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審定工程量2.62㎡,審減金額為1,784.49元。
(15)經現場踏勘,K26+475徒步河支流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3.6m3,審定工程量20.16m3,審減金額為125.20元。
(16)經現場踏勘,K26+475徒步河支流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8m3,審定工程量5.33m3,送審綜合單價556.92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518.08元。
(17)經現場踏勘,K26+475徒步河支流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4㎡,審定工程量2.4㎡,審減金額為1,805.22元。
(18)經現場踏勘,K25+192徒步河大橋處挖集流槽土方送審工程量33.6m3,審定工程量19.32m3,審減金額為133.66元。
(19)經現場踏勘,K25+192徒步河大橋處挖C20混凝土集流槽送審工程量8.88m3,審定工程量5.11m3,送審綜合單價523.01元/ m3,審定綜合單價267.80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275.87元。
(20)經現場踏勘,K25+192徒步河大橋處急流槽模板送審工程量56.4㎡,審定工程量2.3㎡,審減金額為1,808.56元。
(21)經現場踏勘,事故應急池和凈化池中混凝土墊層送審工程量67.48m3,審定工程量64.18m3,審減金額為1,782.89元。
(22)經現場踏勘,混凝土底板送審工程量167.44m3,審定工程量158.75m3,審減金額為5,234.94元。
(23)經現場踏勘,混凝土墻送審工程量244.71㎡,審定工程量196.71㎡,送審綜合單價614.94元/ m3,審定綜合單價196.71元/ m3。以上因工程量和單價核減,審減金額為39,033.95元。
(24)經現場踏勘,現澆構件鋼筋送審工程量45.31t,審定工程量18.824t,審減金額為167,288.00元。
(25)經現場踏勘,隔離柵送審工程量224m,審定工程量207.1m,審減金額為1,571.36元。
(26)經現場踏勘,地溝、電纜溝未實施,審減金額為48,691.46元。
(27)施工單位報審金額中暫列金額扣除時未扣除相應的稅金,審減金額為6,300.00元。
(28)綜合上述減少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核減金額共計44,126.16元。
2.變更簽證部分,審減合計62,628.06元。
經現場踏勘,并按合同變更估價原則約定:工程實施中新增的項目,參考響應報價清單中類似單價結算,沒有類似單價的項目,由發包人(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單位)根據安徽省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相關規定,按新增工程量發生當月市場信息價和承包人響應文件中的利潤率、風險費、取費費率等進行組價結算并按投標報價與最高限價的差額下浮比例進行調整。此部分送審金額118,473.24元,審定金額55,845.18元,核減金額62,628.06元,具體核減原因如下:①簽證001根據合同專用條款10.4.1變更估計原則約定,不予計取;②簽證002中圍擋工程量送審工程量67m,審定工程量64.1m,核減2.90m,且施工單位報審金額未下浮;③簽證003中標識標牌送審綜合單價10761.67元/套,審定綜合單價5910.78元/套,核減4850.89元/套,且施工單位報審金額未下浮。
3.超出10%部分扣減審核咨詢費
根據六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預結算那個制度約定:核減率超10%以上的部分審核咨詢費,由施工單位承擔,該項費用由六安城投集團代扣代付,此部分審減金額為4,979.85元。
四、審核結果
S366六安段(K14+410-K30+210)橋面雨水收集處理工程,合同價為1,126,720.90元,結算送審價為1,175,194.00元,審定價759,878.19元(審減415,315.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