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1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24日對皋星巷(文華路~光明路)道路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項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區,本次實施范圍為文華路~大雁河南側段。道路設計南起現狀文華路交叉口,向北至樁號
k0+327.15,道路走向為南北方向,設計段道路中心線長度為 327.15
米。道路設計寬度15米,其中車行道寬9米,兩側人行道各寬3米。設計路面均為瀝青砼面層,人行道為透水步磚面層。工程內容包括設計范圍內的土方、道排、交通、信控、照明及綠化工程等。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金安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六安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單位為安徽振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預算送審價為4900815.04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計價依據: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2.人工費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日單價按140元/工日計算。
3.稅金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文發布的通知,稅率按9%計取。
4.材料價格依據:執行六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4期《六安建設工程造價》(不含稅價)及市場價。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增部分合計356460.04元。
1.余方外運、缺方內運:因清表土方不能利用,量價審增125769.54元;
2.路床碎石換填審增24747.25元;
3.瀝青混凝土 AC-25C審增18818.73元;
4.水泥凈漿量價審增6474.38元;
5.瀝青混凝土 AC-13C審增10139.26元;
6.砂礫石回填量價審增37290.63元;
7.雨水管道墊層及基礎量價審增12493.73元;
8.雨水管混凝土包管量價審增28859.14元;
9.其他項審增以及以上審增項目影響的措施費、不可競爭費、稅金審增91867.38元。
(二)審減部分合計428903.69元。
1.級配碎石、水泥穩定碎石、工程量計算錯誤審減9836.54元;
2.安砌花崗巖側石(A型)、安砌花崗巖平石、安砌花崗巖側石(B型)單價審減10988.28元;
3.綠化種植土工程量計算錯誤審減86320.09元;
4.綠化養護期與養護等級定額套用錯誤、細葉麥冬草鋪種草皮工程量計算錯誤,共審減109783.95元;
5.鐵藝欄桿單價審減44100.00元;
6.雨污水挖土方與回填土工程量審減11519.1元;
7.污水管道墊層及基礎工程量審減68149.19元;
8.其他項審減以及以上審減項目影響的措施費、不可競爭費、稅金審減88206.54元;
四、審核結果
皋星巷(文華路~光明路)道路工程工程預算送審價4900815.04元,審定價4828371.39(審增356460.04元,審減428903.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