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0日,我公司組織審核組對龍河路與迎賓一路交口給水管網改造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位于龍河路與迎賓一路交口。工作內容包含:球墨鑄鐵管、管道接頭安裝,路面拆除及恢復,混凝土包管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本工程實際開工日期為2020年12月29日,竣工日期為2021年元月15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施工單位為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
本工程合同價52091.14元,結算送審價為52091.14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計價依據:采用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共用冊)》、《安徽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安徽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安徽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安徽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等;
2、工程相關的圖集及規范等;
3、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建設單位提供的技術方案圖;
4、施工單位送審結算書;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21845.83元。
1、經現場踏勘DN400球墨鑄鐵管,工程量核減10米,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4328.61元;
2、混凝土管道鋪設,工程量核減4米,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499.4元。
3、DN400球墨彎頭 ,工程量核減4個,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3993.12元。DN400止脫膠圈
,工程量核減2只,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1052.8元。
4、拆除、恢復方磚路面,工程量核減13m2,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1465.8元。
5、拆除、恢復瀝青路面,工程量核減20.3m2,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6496.66元。
6、混凝土包管,工程量核減5.41m3,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2817.92元。
7、其他零星項目、措施費、不可競爭費及稅金合計,按合同約定下浮6%后核減計1191.52元。
四、審核結果
龍河路與迎賓一路交口給水管網改造工程結算送審價52091.14元,審定價29969.7元(審減21845.83元,扣減275.61元)。
扣減施工單位審減率超10%部分審核咨詢費275.61元
建議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和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29969.7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