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堅持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辦發(fā)〔2017〕40號)的相關規(guī)定,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6月10日,我公司組織審核組對六安市一水廠清淤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淠河干渠以東、312國道以南自來水一水廠內。工作內容包含:淤泥清運、排水、機械土方、連接涵管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等。本工程實際開工日期為2019年7月7日,竣工日期為2019年10月17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單位為安徽承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價296936.73元,合同外增加99243.94元,結算送審價為396180.67元。
二、審核依據(jù)及說明
1、計價依據(jù):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共用冊)》、《安徽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等;
2、工程相關的圖集及規(guī)范等;
3、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及工程簽證;
4、施工單位送審結算書;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3268.13元。
1、按照六安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關于六安市一水廠清淤工程施工排水的情況說明”中確認的明排水工程量,工程量核減4704.00m3核減計2257.92元;
2、簽證增加擋土墻工程重新組價后按投標優(yōu)惠費率下浮,核減計509.02元。
3、措施費、不可競爭費及稅金合計,核減501.19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六安一水廠清淤工程結算送審價396180.67元,審定價392912.54元(審減3268.13元)。
建議六安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和安徽承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392912.54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