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辦發〔2017〕40號)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我公司組織審核組對皋城路—八公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初審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皋城路—八公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工程地址位于皋城路—八公山路交叉口,主要內容包括拆除綠化帶新建車行道、拆除綠化帶新建人行道、拆除人行道新建車行道、拆除車行道恢復綠化帶、護欄工程、標志標牌及綠化移栽和恢復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計單位為六安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單位為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預算送審價為699477.45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六安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的施工圖紙。
2、《皋城路—八公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預算編制圖紙答疑》。
3、計價依據: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4、人工費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日單價按140元/工日計算。
5、稅金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文發布的通知,稅率按9%計取。
6、不可競爭費執行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安徽省建設工程不可競爭費構成及計費標準的通知》(建標[2021]42號)文的費率。
7、材料價格依據:執行六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6期《六安建設工程造價》(不含稅價)及市場價。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增部分合計32414.53元,具體如下:
1、路級配碎石基層預算編制按普通碎石價格計入,合計審增12433.76元。
2、種植土回填預算編制漏項,審增2964.50元。
3、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預算編制漏項,審增5942.59元。
4、信息價變化造成的材料價差,審增3689.04元。
4、規費上調及相關取費審增合計7384.64元。
(二)審減部分合計78931.72元。
1、挖一般土方預算編制按人工開挖,審核時按機械挖土方計算,合計審減18344.12元;
2、拆除工程預算編制按人工拆除,審核時按機械拆除計算,同時拆除車行道工程量預算編制按恢復路面結構層計算,審核時按六安市道路常用結構層厚度78cm計算,合計審減6666.77元;
3、按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安徽省建設工程不可競爭費構成及計費標準的通知》(建標[2021]42號)文的規定,施工圍擋工程量予以核減,合計審減38400.00元;
4、信息價變化造成的材料價差,合計審減5842.98元;
5、措施費等核減9677.85元;
四、審核結果
皋城路—八公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預算送審價699477.45元,審定價652960.26元(審增32414.53元,審減78931.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