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辦發〔2017〕40號)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6日,對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海關辦公樓內。工作內容:主要為從康寧小區10KV支線處下火至現海關辦公樓新建歐式箱變處,箱變為400KVA,內配有兩臺高壓柜、3臺低壓柜,從桿上至箱變的電纜為YJV22-10-3*50,電力排管為PE160,電桿上設真空斷路器一組,以及相配套的箱變、電纜頭制安、土方挖填等。
本工程實際開工日期為2020年8月17日,竣工日期為2020年9月15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安徽省城市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安徽明都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價257715.56元,結算送審價為257715.56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計價依據:全國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安徽2018《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其配套的計價文件、消耗量定額;
2、人工費執行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日單價按140元/工日;
3、稅金執行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文發布的通知,稅率按9%計取;
4、工程相關的圖集及規范等;
5、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提供的《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竣工圖紙》;
6、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施工圖、成交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預算審核報告等;
7、施工單位送審結算書;
8、現場踏勘記錄。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1262.85元。
1、PE160排管及配套的土方、墊層等工程量計算錯誤及稅金費用,審減1262.85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結算送審價257715.56元,審定價256452.71元(審減1262.85元)。
建議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和安徽明都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256452.71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