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辦發〔2017〕40號)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9日,對南屏苑公租房北區地下車庫車位標識及交通導向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南屏苑公租房。工作內容主要包含:南屏苑公租房北區地下車庫車位標識及交通導向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本工程實際開工日期為2018年5月16日,竣工日期為2019年3月8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價為98734.07元,結算送審價為98734.07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計價依據:《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DBJ34/T-2005;2005年《安徽省園林工程消耗量定額》、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05年《安徽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2、工程相關的圖集及規范等;
3、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竣工圖紙、竣工驗收單等及其他與結算相關的資料;
4、施工單位送審結算書;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3227.74元
1、出口指示牌(600*400)扣減1塊,核減162.7元;
2、掉頭指示牌(600*400)扣減1塊,核減162.7元;
3、車輪定位器扣減20個,核減323.2元;
4、橡膠立面護墻角扣減15個,核減280.5元;
5、措施費、規費、人工費調整、稅金等核減546.23元;
6、根據“〔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的規定:增值稅從2019年4月1日后按照9%計取,因此合同價內未開票部分稅金差價均予以扣除。此項內容共計核減金額為1752.41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南屏苑公租房北區地下車庫車位標識及交通導向工程結算送審價98734.07元,審定價95506.33元(審減3227.74元)。
建議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95506.33元辦理結算。